2015年10月2日16时许,我处报警中心接到石工院学生童某报案称在博学楼有人偷窃钱包。接报后,我处立即安排巡逻队员赶到博学楼并将嫌疑人带回保卫处进行调查。经查实,该男子姓张, 1987年9月4日出生,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人,曾于2012年12月在博学楼内猥亵女生被我处抓获处理。在调查中,张某交代了自己盗窃他人钱财、进女厕所偷窥的事实:9月29日在博学楼A206偷窃他人现金120余元,并进女厕所进行偷窥;10月1日在博学楼A305偷窃他人现金700元;10月2日在博学楼B208偷得他人钱包、一卡通、英语复习资料(总价值170余元),准备离开时,被童某发现。16时50分许,张某被移交城东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22时许,经城东派出所反馈,张某已被刑事拘留。
保卫处
2015年10月7日

嫌疑人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