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18-材料院实验室
网站首页|中心概况|实验教学|第二课堂|大精仪器|虚拟中心|成果展示|实验安全|资料下载
文章内容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6-09-04 09:30  

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际,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实验室危化品在采购、储存、使用、处置全流程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解决管理不规范、台账不齐全、储存条件不达标、废弃物处置不合规等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依据与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目录》等制度为依据,各二级单位需对照学校2025年年底开展的《实验室危化品第三方专项检查隐患台账》(附件1)和以下检查要点开展全覆盖排查(即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的检查重点):

序号

检查项目

重点检查内容

1

实验室规范管理

1.实验室是否存在管理不规范、危化品储存不规范、人员操作不规范等问题。

2.是否存在进、出货台账不齐全,危险物品无登记问题。

2

危化品台账存储

1.是否存在实验室化学品标签不全、气体(气瓶)危险化学品储存区无通风设施、固体液体混乱放置、个人防护用品与实验药品混乱放置等问题。

2.是否存在实验室有毒废液未经处理直接向下水道排放,有毒废气直接排放至空气等问题。

3

废弃物处置

1.是否存在有毒物质标识不全、随意堆放问题。

2.是否建立危化品采购、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工作制度,对危化品存储、领用、处置的管理是否到位。

3.是否采取分类收集、妥善存储、标识注明等方式,将废弃物及时送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4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分为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6年9月11日)

制定方案,摸清底数:各二级单位须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迅速组织所属实验室对照上述检查要点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建立危化品动态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立查立改,闭环管理: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式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须制定临时管控方案,确保安全风险可防可控。

提交报告:各二级单位须于9月11日17:30前,将经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附件2)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未涉化单位无须报送。

(二)学校抽查阶段(2026年9月14日至9月30日)

学校督查:学校将组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和实验室安全环保督察队组成的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对各二级单位自查及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抽查和“回头看”。

严肃问责:在学校抽查和“回头看”中,如发现存在自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或仍然存在表格中所列重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将依据《西南石油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办法》及有关规定,直接对相关责任实验室和责任人进行“亮牌”处理,并严肃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二级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危化品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办,层层压实责任到岗到人。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二级单位要以此次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准入和岗前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联系人:伍建川     联系电话:83032341


  附件1:《实验室危化品第三方专项检查隐患台账》

  附件2:《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

2026年9月3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西南石油大学能源材料实验教学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成都校区)
电话:028-83037420                    邮编:6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