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出现多例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学校已决定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实施相对封闭管理。为贯彻落实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有效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维护和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确保实验室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实验室进行教学和科研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学校疫情防控精神,落实各级各类防控任务。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做好精细管理,提前做好仪器检查、调试及试运行工作,确保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验教学和科研任务安全有序开展。
二、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管理办法
1、认真做好实验室消毒及卫生管理工作。实验教学中心负责对学院有教学任务的实验室进行消杀,科研实验室的消杀和卫生清洁管理由该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安排学生轮流值日,定时打扫实验室卫生,确保师生进入安全无毒的实验室。
2、严格实验室人员进出管理。进入实验室人员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原则上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如有特殊情况需进行申请、登记、测温等程序,符合要求并做好相应防护后方可进入;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须佩戴口罩,做好消毒和个人防护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实验室进出登记表。
3、实验教学实施分批次、分组进行。各教学实验室严格按照实验室面积大小和功能控制实验人数,防止学生聚集,要求实验位人均间隔不少于1米。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后,指导教师和实验室教师要高度负责,认真履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置。要时刻关注和了解实验人员的身体情况,一旦出现实验人员身体不适或出现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实验并按照学校要求及时报告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跟踪了解疑似人员的病情好转情况,确保疫情防控到位。
4、严格危险设备和危化品的管理。在实验中若使用有危险性的设备和危险化学品,按照学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并填写审批表,审批通过后才能使用。若实验室有加热等高温实验或相关设备,严禁在实验室内喷洒挥发性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5、其他事宜按照学校、学院在疫情期间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