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重大实践与重要论述进课程教材工作的通知
作者:代依伶 | 编辑:杜成金 | 审核:周东华

教务〔2026〕56号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重大实践与重要论述进课程教材工作的通知》(教材厅函〔2026〕1号)及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附件1),持续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结合我校本科人才培养与教材建设工作实际,现就持续深化相关内容有机融入课程教材资源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地方重大实践与重要论述,有机融入我校教材与教学资源建设中。强化价值引领,深化内涵建设,推出一批体现政治性、思想性、时代性、科学性且具有西南石大特色的优质教材与教学资源,增强育人实效。

二、具体要求

1. 各单位须高度重视,组织教研室及教材编写团队深入学习并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地方重大实践与重要论述,以及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于2026年5月后在其官方网站(网址:https://scsjky.cn)发布的教育素材,结合实际情况遴选适宜内容,将其有机融入教材及配套资源建设,持续提升教材的育人成效。

2. 已出版的教材。主编及编写团队须系统梳理教材中的思政元素,明确与习近平总书记地方重大实践与重要论述及相关教育素材的契合点,同时做好修订筹备与内容更新工作。

3. 已立项但尚未出版的教材建设项目。主编及编写团队须对教材建设状况进行深入分析,依据教材的具体内容与特点,运用理论阐释、典型案例、实践指导等多种形式,将相关论述及教育素材自然融入教材的相应章节或知识点之中。

4. 对于拟申请立项的教材建设项目(含新编及修订教材)。主编及编写团队须主动研习相关论述与教育素材,精心遴选与学科知识体系紧密关联的内容要素,并将其有机融入教材立项申报及编写的全过程。

5. 学校将把相关内容的融入情况纳入教材立项、验收、评价及选用等环节的指标体系,并将其作为教材评优评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典型案例总结与申报

1. 各教学单位及教材编写团队要从工作方法、素材整理、教学案例、项目资源、成果成效等方面,及时总结提炼习近平总书记地方重大实践与重要论述进教材的优秀成果,归纳形成制度化操作规范,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

2. 原则上,每个单位最多报送1个典型资源类案例。案例材料应简明扼要,逻辑清晰,重点突出,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思路、举措和做法;取得的突出成效,重点体现育人实效;下一步工作考虑。按要求填写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2)和典型案例模板(附件3),每个案例篇幅不超过 2500字,可附相关支撑材料。2026年6月3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3通过密信发送至教务处教材与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3. 学校对申报的案例进行遴选推荐。凡入选省级及以上典型案例的教材,可在新一轮校级建设项目中优先立项。

联系人:代老师,联系电话:83032423。

 

教务处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