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大教[2015] 116号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中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学校鼓励本科生选择到与所学专业紧密相关的校外企事业单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以使学生尽早了解岗位需求、接触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选派条件
选派学生到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已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除毕业设计(论文)之外的全部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
2.校外指导单位具有符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人员和能提供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场所、仪器设备、资料及相应的安全保障等条件。
二、基本程序
1.第七学期,由学生本人或所在专业教研室与校外单位联系,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学院组织学生到校外单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同对方单位签订“毕业设计(论文)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职责、义务以及对学生的要求、安全责任等内容。
2.校外单位向学院发出同意接收学生来本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正式邀请函。
3.学院审批同意后,代表学校与学生签署安全协议,安排有经验的专业教师担任校内毕业设计(论文)导师,学生方可到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三、选题要求
按照《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对选题的要求,结合校外单位的生产实际及科研任务,由校外单位提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题目要难易适中,工作任务饱满,与实际结合紧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对题目进行审查,对不符合专业教学要求的题目要重新修订。
四、指导教师
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由校外和校内指导教师共同承担,所有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均应配有校内指导教师。校外指导教师应由业务熟练、工作经验丰富,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担任。校内外指导教师共同协商向学生下达任务书、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指导与检查、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审阅意见。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监控与管理,对学生工作质量和进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记录,作为考核依据,并负责协调校外单位与学院之间的有关问题。
五、对学生的要求
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应遵守学校和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安全生产规范,接受考勤,认真记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志,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同时,必须每周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汇报自己的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如因学校集体活动需要请假者,必须事先持有学校出具的证明,并经接收单位导师同意。
六、过程管理
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毕业设计(论文)大纲规定的任务要求,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双方导师应经常检查、督促学生,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毕业设计(论文)任务落实。对学生校外毕业设计(论文)较集中的地域,学院应派出教师检查和指导校外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原则上返校进行答辩,较集中的单位也可以由所在学院派出教师和接收单位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答辩小组,严格按学校的规定完成审阅、评阅及答辩工作,评定出成绩供学院参考。回学校后,由学生所在专业统一评定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
七、经费
毕业设计(论文)经费和指导工作量酬金由学校划拨到学院,学校不再对选派学生到校外单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另拨经费。学生在校外单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所需费用由学院、学生本人同校外接收单位协商解决。
八、资料归档
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的全套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应按学校要求交所在学院统一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