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大教〔2024〕5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精神,落实《西南石油大学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西南石大教〔2023〕34号)要求,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强化实践育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规范我校第二课堂教学组织与管理,保证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课堂是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以加深基础知识,扩大知识领域,开扩视野,培养创新创业能力,提高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实践创新活动,是大学生学习成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第一课堂学习的延伸、补充和发展,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第二课堂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成立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第二课堂教学的统筹规划,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统一协调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计划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马克思主义学院、艺术学院等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第二课堂相关教学管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第四条 学院成立第二课堂活动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教学办公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教研室主任、辅导员等组成,负责本单位第二课堂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章 课程设置
第五条 第二课堂由“大学生社会调查与实践、艺术体验与实践、劳动教育与实践、职业能力实践、创新创业实践、专业品牌实践”六大类组成,最少6学分,具体参见“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课程设置一览表”(附件1)。
第六条 大学生社会调查与实践,1学分。指导学生主动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方法,通过体验、服务和社会调研等方式深入社会的实践活动,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 艺术体验与实践,1学分。将美育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通过开展校内校外的文化艺术活动,提高大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强化学生文化主体意识,培养具有崇高审美追求、高尚人格修养的高素质人才。
第八条 劳动教育与实践,1学分。聚焦学生劳动思想认识、态度精神和能力习惯,开展劳动理论学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顶岗劳动、公益服务劳动、“三下乡”社会实践等教育实践活动。
第九条 职业能力实践,1学分。是以培养学生就业、择业及个人职业发展规划能力为导向的系列实践活动,通过集中指导和自学实践,提升学生职业能力。
第十条 创新创业实践,1学分。包括创新创业培训、创新创业类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孵化、开放实验、学科竞赛、专利、论文、苗子工程、科研训练、工程体验等项目(不包括已纳入专业品牌的项目)。
第十一条 专业品牌实践,最少1学分。是学院按专业设置的在第一课堂实践教学环节基础上的、以拓展和加强学生专业综合能力为目标的实践活动。
第四章 实施及学分认定
第十二条 第二课堂由负责单位根据课程需要,适时公布实施方案,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未达到第二课堂规定学分要求的学生,不予毕业。
第十三条 “大学生社会调查与实践”课程在第4学期进行。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制定教学大纲及实施方案,并组织完成。学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成调研、考察和实践,提交相关成果,马克思主义学院按照考核要求进行考核,评定学生社会调查与实践成绩。
第十四条 “艺术体验与实践”课程在第2—7学期进行。由艺术学院制定教学大纲及实施方案,团委、各学院协助完成。学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相应的内容,项目组织单位按照“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艺术体验与实践’记分标准”(附件2)在第二课堂管理平台登录学生项目成绩,第7学期由任课教师汇总学生艺术体验与实践总成绩并登录本科教学服务平台。
第十五条 “劳动教育与实践”课程在第2—7学期进行。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负责制定教学大纲及实施方案,相关单位参与,以学院为主体组织实施。学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相应的内容,项目组织单位按照“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劳动教育与实践’记分标准”(附件3)在第二课堂管理平台及时登录学生项目成绩,第7学期由任课教师汇总学生劳动教育与实践总成绩并登录本科教学服务平台。
第十六条 “职业能力实践”课程在第1—7学期进行。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教学大纲及实施方案,各学院协助完成。学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相应的内容,项目组织单位按照“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职业能力实践’记分标准”(附件4)在第二课堂管理平台及时登录学生项目成绩,第7学期由任课教师汇总学生职业能力实践总成绩并登录本科教学服务平台。
第十七条 “创新创业实践”课程在第2—7学期进行。由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负责制定教学大纲及实施方案,团委、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工程训练中心及各学院协助完成。项目负责单位及协作单位每学期在“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平台”公布开设的项目及时间,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主选修完成相应项目,项目组织单位按照“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实践’记分标准”(附件5)在第二课堂管理平台及时登录学生项目成绩,第7学期由任课教师汇总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总成绩,并登录本科教学服务平台。
第十八条 “专业品牌实践”课程在第2—7学期进行。由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确定具体名称及学分(学分设置为整数),学分与教学内容要相匹配,制定教学大纲,明确考核方式。学生按照学院要求,适时选修,学院组织考核,评定并登录等级成绩。
第十九条 凡是多学期按项目实施的第二课堂课程(艺术体验与实践、劳动教育与实践、职业能力实践、创新创业实践)均在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管理平台上进行管理,项目组织单位在第二课堂管理平台发布项目预告,学生报名参与,项目组织单位进行项目认定,评定项目成绩。艺术体验与实践、劳动教育与实践、职业能力实践、创新创业实践均实行累积计分制,累积总成绩按照以下标准转换为等级成绩并登录本科教学服务平台(劳动教育与实践需单项分数达标后参照此标准执行):60分以下为不及格,大于等于60分小于70分为及格,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为中等,大于等于80小于90分为良好,90分及以上为优秀。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第二课堂经费实行“扶持重点,保证质量、效益优先、专款专用、合理开支”的原则,经费由相应的负责单位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将经费划拨至相关单位。
第二十一条 第二课堂经费主要用于材料及器件费、资料费、评审费、报名费、差旅费、教师酬金及宣传费等。
第二十二条 学校鼓励各学院投入配套资金或寻求企业和单位赞助,增大对第二课堂的支持力度。
第二十三条 教师承担有专项经费支持的第二课堂活动,由专项经费支付酬金,不计算工作量;承担的其他第二课堂教学任务,纳入工作量计算。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3级本科生起执行,2021级、2022级本科生仍按原“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管理及实施办法(西南石大教〔2021〕)26号”执行。
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课程设置一览表
2.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艺术体验与实践”记分标准
3.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劳动教育与实践”记分标准
4.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职业能力实践”记分标准
5.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实践”记分标准
附件1
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课程设置一览表
类别 |
主要内容 |
学分 |
负责 单位 |
协作 单位 |
备注 |
大学生社会调查与实践 |
指导学生主动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方法,通过体验、服务和社会调研等方式深入社会的实践活动,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各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制定教学大纲及考核方式 |
艺术体验与实践 |
将美育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通过开展校内校外的文化艺术活动,提高大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强化学生文化主体意识,培养具有崇高审美追求、高尚人格修养的高素质人才。 |
1 |
艺术 学院 |
团委、各学院 |
艺术学院制定教学大纲及实施方案,记分标准见“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艺术体验与实践’记分标准” |
劳动教育与实践 |
聚焦学生劳动思想认识、态度精神和能力习惯,开展劳动理论学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顶岗劳动、公益服务劳动、“三下乡”社会实践等教育实践活动。 |
1 |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
各学院、相关单位 |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制定教学大纲及考核方式,记分标准见“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劳动教育与实践’记分标准” |
职业能力实践 |
以培养学生就业、择业及个人职业发展规划为导向的系列实践活动。 |
1 |
招生就业处 |
各学院 |
招生就业处制定教学大纲及考核方式,记分标准见“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职业能力实践’记分标准” |
创新创业实践 |
包括创新创业培训、创新创业类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孵化、开放实验、学科竞赛、专利、论文、苗子工程、科研训练、工程体验等项目。 |
1 |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
团委、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教务处、科研院、工程训练中心、各学院 |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制定教学大纲,学生自主选修相应项目,记分标准见“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实践’记分标准” |
专业品牌实践 |
按专业设置的在第一课堂实践教学环节基础上的、以拓展和加强学生专业综合能力为目标的实践活动。 |
≥1 |
各学院 |
\ |
各学院确定具体名称及学分(学分设置为整数),制定教学大纲及考核方式 |
附件2
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艺术体验与实践”记分标准
活动类型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实施形式 |
计分标准 |
计分依据 |
备注 |
校内 |
美育讲座 |
参加高雅艺术进校园、美育大讲堂:系列艺术素养讲座等。 |
讲座 |
1.参与一次计2学时; 2.参与活动组织一次计3学时。 |
1.参加活动后撰写心得体会; 2.活动现场照片或视频; 3.参与活动组织的需提供主办方证明。 |
本项目累计学时不高于6学时。 |
文化艺术社团 |
依托学校现有艺术社团,举行各类艺术活动。 |
社团主题活动、专题培训、艺术沙龙等。 |
1.参与艺术社团每学期计2学时; 2.担任主要组织者计4学时; 3.参与并获得校厅级奖励的计4学时。(单次活动不重复累计学时)。 |
1.参加活动后撰写心得体会; 2.活动现场照片或视频; 3.参与活动组织的需提供主办方证明。 4.获奖证书。 |
本项目累计学时不高于6学时。 |
|
文化艺术类竞赛 |
参加校级及以上艺术类专业比赛,如西南石油大学主持人大赛、新生歌手大赛等。 |
艺术创作、竞赛、展演等。 |
1.参加比赛一次计2学时; 2.获得校级奖励者(三等奖及以上)一次计4学时。(单次活动不重复累计学时)。
|
1.参加比赛活动现场照片或视频; 2.获奖证书。 |
本项目累计学时不高于4学时。 |
|
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
参与各类艺术工作坊,如科学与艺术工作坊、摄影工作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坊(绵竹年画、川剧、蜀绣、三星堆文创、棕编、漆画、皮影艺术)等。 |
艺术创作实践 |
1.参与一次计2学时; 2.创作艺术作品校内展览或展演计4学时。
|
1.参加活动后撰写心得体会; 2.活动现场照片或视频。 |
本项目累计学时不高于4学时。 |
|
西南石油大学艺术节 |
开展音乐、绘画、书法、话剧、戏曲、舞蹈、影视、摄影等形式为期一周的艺术展演活动。 |
艺术展演、展览、沙龙、主题活动等。 |
1.节目主要创作者参与一次计3学时; 2.担任主要组织者计5学时。 |
1.参加活动后撰写心得体会; 2.活动现场照片或视频; 3.参与活动组织的需提供主办方证明。 |
本项目累计学时不高于8学时。 |
|
校外 |
文化艺术类讲座 |
参加校外各类艺术类讲座、沙龙等。 |
艺术类讲座、沙龙 |
1.参与一次计2学时; 2.参与活动组织一次计3学时。 |
1.参加活动后撰写心得体会; 2.活动现场照片或视频; 3.参与活动组织的需提供主办方证明。 |
本项目累计学时不高于6学时。 |
文化艺术类展演 |
参加校外各类音乐会、艺术节、戏剧节、艺术展览、文艺晚会等。 |
文艺演出、展览、汇报等。 |
1.参与一次计2学时; 2.参与活动组织一次计3学时。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演出、展览的,市级平台计3学时,省级平台计4学时,国家级平台计6学时。 |
1.参加活动后撰写心得体会; 2.活动现场照片或视频; 3.参与活动组织的需提供主办方证明。 |
本项目累计学时不高于6学时。 |
|
文化艺术类竞赛 |
参加校外各类文艺比赛,如四川省主持人大赛、四川省大学生艺术展演等。 |
艺术创作、竞赛等。 |
1.参加比赛一次计2学时; 2.获得市级奖励者(三等奖及以上)一次计3学时,省级奖励4学时,国家级奖励6学时。(单次活动不重复累计学时)。 |
1.参加比赛活动现场照片或视频; 2.获奖证书。 |
本项目累计学时不高于6学时。 |
|
文艺 志愿者 |
作为志愿者参加校外各类文艺活动。 |
志愿者 |
参与活动组织一次计2学时。 |
1.参加活动后撰写心得体会; 2.活动现场照片或视频; 3.需提供主办方证明。 |
本项目累计学时不高于4学时。 |
附件3
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劳动教育与实践”记分标准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实施形式 |
记分标准 |
记分依据 |
认定单位 |
劳动理论学习 |
组织劳动安全纪律、劳动常识技巧、劳动法律法规等劳动知识理论、劳动精神方面的教育,讲解学期劳动计划、宣贯劳动观念、劳动价值等 |
讲座报告、主题班会、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 |
参与记3分/次;担任主讲人记4分/次;参与并获校级及以上奖励记5分/次(每次不重复记分) |
1.第二课堂平台记录 2.具体细则由项目组织的相关单位、各学院负责认定 3.劳动理论学习项目2-7学期累计不低于12分,超过30分按30分记 |
学工部 团委 相关单位 各学院 |
日常生活劳动 |
参加家务等日常生活劳动,如:寝室内务整理及大扫除、食堂后厨帮工、变废为宝手工创作、为父母分担家务等 |
采取集体劳动与个人分散劳动相结合方式实施:集体劳动由学校、各单位和各学院牵头组织;个人分散劳动由学生自行联系进行并实施,辅导员秋季学期末进行一次集中审核,由学生本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参与校级项目记5分/次、院级项目记4分/次、个人分散劳动项目记3分/次;寝室内务一学期平均分≧90分记5分/学期 |
1.第二课堂平台记录 2.具体细则由项目组织单位、各学院负责认定 3.寝室内务数据由后勤提供 4.日常生活劳动项目和生产顶岗劳动项目2-7学期分别累计不低于12分,超过30分按30分记 |
学工部 团委 相关单位 各学院 |
生产顶岗劳动 |
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顶岗实习等,如:深入到田间地头、车间、工地等劳动场所学工学农,参加商贸实习,参与校园保洁美化、图书整理、安保巡逻、勤工助学等 |
参与校级项目记5分/次、院级项目记4分/次、个人分散劳动项目记3分/次(学校组织的有偿勤工助学1学期算1次校级项目) |
|||
公益服务劳动 |
参加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如:参加赛会服务、社区建设、关爱服务、阳光助残、法律援助、义务维修、应急救援、环境保护等 |
采取集体劳动方式与个人分散劳动相结合方式实施:集体劳动由团委和各学院志愿服务相关部门牵头组织;个人分散劳动由学生自行联系进行并实施;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即时审核,并做好志愿服务证明材料留存 |
每个志愿服务活动时数等同于2分; 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记10分/次 |
1.具体细则由团委和各学院志愿服务相关部门负责认定 2.即时发布公益服务活动,学生自发参与,形成志愿服务时数记录单 3.公益服务劳动项目2-7学期不低于12分,超过30分按30分记 |
团委 相关单位 各学院 |
“三下乡”社会实践 |
参与大学生志愿者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
团队社会实践,院级、校级均可 |
参与校级团队记20分/次、院级团队记12分/次 |
1.第二课堂平台记录 2.校级团队由团委组织认定;院级团队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认定 3.“三下乡”社会实践项目2-7学期不低于12分,超过30分按30分记 |
团委 各学院 |
其他方式劳动 |
能够促进劳动价值观教育、劳动精神培养、劳动品德提升、劳动习惯养成的其他劳动实践 |
采取集体劳动与个人分散劳动相结合方式实施:集体劳动由学校、各单位和各学院牵头组织;个人分散劳动由学生自行联系进行并实施,辅导员秋季学期末进行一次集中审核,由学生本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参与校级项目记5分/次、院级项目记4分/次、个人分散劳动项目记3分/次 |
1.第二课堂平台记录 2.具体细则由项目组织单位、各学院负责认定 3.超过30分按30分记 |
学工部 团委 相关单位 各学院 |
附件4
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职业能力实践”记分标准
项目 类别 |
记分标准 |
记分依据 |
认定 单位 |
职业能力类网络课堂 |
1.修学合格职业规划类网课,记30分 2.修学合格就业指导类网课,记30分 |
第二课堂“课程成果”栏记录: 1.职业规划类网课“课程成果”栏须提供任课教师签字的学生网课学习平台的相关过程性学习记录。 2.就业指导类网课“课程成果”栏须提供任课教师签字的学生网课学习平台的相关过程性学习记录。 |
招生就业处、各学院 |
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系列活动 |
1.参加校院两级职业规划、就业指导类系列活动,含讲座、竞赛、培训、分享等。 讲座:参与记5分/次。 分享:参与记5分/次,分享者记20分/次。 培训:参加并考核合格,记10分/次。 竞赛:院级竞赛,参加记10分/次,获奖记20分/次;校级竞赛,参与记20分/次,获奖记30分/次;省级竞赛,获奖记60分/次;国家级竞赛,获奖记100分/次(同一比赛按最高等级记分,不重复记分)。 2.参加校院两级职业规划、就业指导类服务团体。 考核合格:记10分/学期 考核优良:记20分/学期 3.参加其他校院两级主推特色活动。 活动记分标准经招就处核定批准后,按相关通知规定执行。 |
第二课堂“课程成果”栏记录: 1.系列活动“课程成果”栏须提供活动指导老师签字的学生学习签到(线下活动)或学习时长(线上活动)等过程性学习记录,并提供活动报道、宣传海报、照片截图、学习心得体会等资料中的一项。 2.服务团体“课程成果”栏须提供团队指导教师签字的团体学期考核证明。 3.特色活动“课程成果”栏须提供指导老师签字的学生学习签到(线下活动)或学习时长(线上活动)等过程性学习记录,并提供活动报道、宣传海报、照片截图、学习心得体会、项目作业等资料中的一项。 |
招生就业处、各学院 |
职业技能证书 |
1.取得人社部、教育部等国家部委颁发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每个认定20分; 2.取得各行业协会等非国家部委颁发的职业培训证书,每个认定5分。 |
第二课堂“课程成果”栏记录: 1.职业资格证书“课程成果”栏须提供证书影印件。 2.职业培训证书“课程成果”栏须提供证书影印件。 3.此项不含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驾照。 |
各学院 |
附件5
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实践”记分标准
序号 |
项目 |
记分标准 |
组织单位 |
1 |
创新创业培训 |
参加SYB、KAB等创新创业培训并结业记60分;全程参与创客工作室并实现创意记60分;参加并完成创新创业系列课程(含网络课程)培训每门次记20分 |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
2 |
创新创业类竞赛 |
参加并完成“互联网+”等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国家级奖记80分,获省级奖记60分,获校级奖记40分,参与但未获奖记20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等级记分,不重复记分) |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
3 |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
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结题,国家级记80分,省级记60分,校级记40分 |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
4 |
创新创业项目培育 |
按照规范撰写创新创业计划书,并通过答辩记20分 |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
5 |
创新创业项目孵化 |
独立或参加团队创业,并有营业执照(或相关证照)记80分;实施网络创业项目记80分(需符合国家创业补贴申领条件) |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
6 |
开放实验 |
参加学校立项的开放实验,并通过验收,校级重点项目记40分,校级一般项目记20分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
7 |
学科竞赛 |
参加并完成各级各类立项的学科竞赛,获国家级奖记80分,获省级奖记60分,获校级奖记40分,参与但未获奖记20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等级记分,不重复记分) |
教务处 |
8 |
专利 |
获得发明专利记60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记40分 |
科研院 |
9 |
论文 |
以第一、第二作者公开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记40分 |
科研院 |
10 |
苗子工程 |
获得苗子工程立项并通过验收,重大项目记80分,其它项目记60分 |
科研院 |
11 |
科研训练 |
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并有教师对学生的评价意见记20分 |
各学院 |
12 |
工程体验 |
完成慧鱼创意模型制作、电子工艺实训及机械加工作品并通过考核每项记20分 |
工程训练中心 |
13 |
其它经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认定的项目 |
具体记分标准由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制定 |
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