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监考人员守则
作者: | 编辑: | 审核:


一、考场监考人员由监考Ⅰ、监考Ⅱ(1-2名,一般为1名)构成,监考Ⅰ是考场各项考务工作的负责人,监考Ⅱ要协助监考Ⅰ做好考场各项工作。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西南石油大学考场规则》,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公平、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一经安排后,严禁私自调换,如果所监考考场有亲属参加考试,则应遵守回避原则,提前与学院或教务处沟通进行调换。

三、监考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监考按有关规定贴好座签。监考检查考生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用金属探测仪检查考生随身携带的手机、智能手表或手环等通讯设备后,方可让考生入场(特殊考试还要求考生携带准考证)。

四、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清查工作,提醒并检查考生课桌、抽屉及周围是否清理干净。考生课桌、抽屉及周围不得放置任何教材、参考资料及考场规则禁止携带的其它物品。开卷考试可留有试卷上注明允许使用的参考资料。

五、考前10分钟,监考要认真核实考生的证件是否与本人相符。监考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进行考场纪律教育。考前5分钟,监考当众拆封试卷袋并与监考共同分发试卷(AB卷要交叉分发),然后在黑板上写明本次考试的课程、试卷页数,并要求考生在考试正式开始前在试卷规定位置如实、准确填写姓名、学号、专业年级等信息。考试开始 30 分钟后,监考须准确如实登记缺考考生信息并核对实考人数和缺考人数。

六、监考人员对涉及试卷内容的问题不做任何解释,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更改试卷内容,对试卷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问题,应予答复。不能答复的,应及时与考试组织单位联系。

七、监考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应一前一后认真监考,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考场内吸烟、阅读书报、聊天、接听或拨打电话、玩手机和听音乐等,也不得随便翻阅试卷。

八、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监考纪律,对违反《西南石油大学考场规则》,违纪或作弊的考生,必须如实记载,及时处理,并向考试组织单位报告。监考失职或袒护、包庇考生违纪、作弊的,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据《西南石油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九、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终了时间一到,应立即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将试卷放在桌上并不得离开座位,监考监控整个考场,监考逐一收取试卷,收卷完毕,监考清点无误后,方可让考生离开考场。

十、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考试时间,不得擅自缩短或延长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延长考试时间,须请示教务处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十一、考试结束后,监考应完整如实填写试卷袋上各个栏目,使用试卷袋内的专用密封签密封并与监考同时签字确认后,共同将试卷交至指定地点。

十二、凡在本校举行的国家级、省级统测统考,以相应的监考人员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