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季学期第二轮《数学实验》课程实行项目开放式选课教学。为保证《数学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现将选课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设置不同,第二轮(第10-17周)开设的8个实验项目可由以下专业同学选择:
表. 需选修第二轮(第10-17周)开设的实验项目的专业及人数
备注:本应在2-9周行课的但是没有按期修读的同学以及需要补修该门课程的同学也在第二轮《数学实验》选课时间选课,请各个学院通知学生。
1. 4月18日-4月20日:预选,选定第10周上课内容项目1:MATLAB初步;
2. 4月21日-4月22日:选定,截止时间4月22日(周五)下午6点,之后不能修改。
1. 第11周-第17周的上课安排与第10周选择的时间和地点相同,无需同学们选课,将由管理人员自动生成,请在选课结束后核对“实践教学选课系统”中的学生课表,是否已经选了第10周的时间段和地点。
2. 同一时间段内每个项目选课人数有上下限规定,若未达到最低选课人数,该时间段实验课将取消或与其他班级合并;超出限定人数将不能选择。
3. 选课时,请仔细检查与其他课程有无冲突,若无冲突再确定,选定后查看学生课表,以免出现漏选,并按照课表指定时间、地点上课。
4. 时间段【中午1-中午2】表示从中午12:30-14:00;时间段【晚上-10节】表示从下午18:15-19:45;其它时间段与课表时间一致。
1. 请注意看清楚自己的上课时间和地点,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若因为生病等原因确实不能按时上课者,必须凭院系盖章证明或医院证明请假,并自行主动联系相应实验课教师安排补课。
2. 成绩组成:上课考勤(20%)+ 实验报告或习题(30%)+ 随堂考试(50%)。(特别提醒:如果到课程结束时,仍未完成全部实验项目者,所修数学实验课程不及格,只能重修该课程。)
3. 上课前请认真做好预习,上实验课请提前10分钟到机房签到,实验时有问题请向实验课教师咨询,实验结束后请按时按要求提交实验报告。
4. 在实验期间请注意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爱护机房设备,若有遗失或损坏,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5. 为保证第10周《数学实验》课程顺利进行,要求需要选修第二轮(第10-17周)开设的《数学实验》课程的各个专业的班长于4月15日(第七周周五)中午一点半在思学楼D301开会,届时将给大家讲解上课时的安排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