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15年春季,数学实验课程实行项目开放式选课教学。为保证本学期教学顺利进行,现将选课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选课对象
本学期(2014-2015年春季学期)在综合教务系统中已选修《数学实验》的2013级同学才能选修相应的实验项目。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设置不同,第一轮(第2-9周)开设的8个实验项目可由以下专业同学选择:
表. 需要选修第一轮(第2-9周)开设的实验项目的专业
课序号
学院
专业
人数
2201
石工院
海洋油气
63
2202
石油工程
358
2203
石工国际
39
2206
地科院
地理信息科学
48
2210
机电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
107
2211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181
2212
机械电子工程
71
2213
机械工程
199
2214
机械工程(卓越班)
38
2215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53
2225
材料院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82
2231
电信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26
2232
电子信息工程
54
2233
通信工程
67
2234
自动化
94
2235
土建院
测绘工程
88
2236
城乡规划
45
2238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109
2239
土木工程
183
二、第一轮选课时间
1.3月2日-3月5日:预选,一次选定第一轮实验(项目1-8)
2.3月6日-3月7日:选定,截止时间周六下午6点,之后不能修改。
三、选课说明
1.第3周-第9周的安排与第2周选择的时间和机房相同,无需同学们选课,将由管理人员自动生成,请在选课结束后核对“实践教学选课系统”中的学生课表,是否已经选了第2周的时间段和地点。
2.同一时间段内每个项目选课人数有上下限规定,若未达到最低选课人数,该时间段实验课将取消或与其他班级合并;超出限定人数将不能选择。
3.选课时,请仔细检查与其他课程有无冲突,若无冲突再确定,选定后查看学生课表,以免出现漏选,并按照课表指定时间、地点上课。
4.时间段【中午1-中午2】表示从中午12:30-14:00;时间段【晚上-10节】表示从下午18:15-19:45;其它时间段与课表时间一致。
四、注意事项
1.请注意看清楚自己的上课时间和地点,原则上不允许请假,若因为生病等原因确实不能按时上课者,必须凭院系盖章证明或医院证明请假,并自行主动联系相应实验课教师安排补课。
2.成绩组成:上课考勤(20%)+ 实验报告或习题(30%)+ 随堂考试(50%)。(特别提醒:如果到课程结束时,仍未完成全部实验项目者,所修数学实验课程不及格,只能重修该课程。)
3.上课前请认真做好预习,上实验课请至少提前5分钟到机房签到,实验时有问题请向实验课教师咨询,实验结束后请按时按要求提交实验报告。
4. 在实验期间请注意保持实验环境卫生,爱护机房设备,若有遗失或损坏,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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