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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信中心     作者:梁照    审核:蒲和平    编辑:周配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9日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四川省教育数字化行动计划(2025—2027年)》精神,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围绕四川省教育工作要点和教育信息化重点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教师。

二、课题申报

()申报选题

申报人可参照《2025年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申报选题指南》(附件1)提出研究领域、方向。要紧紧围绕教育数字化核心领域开展选题,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研究题目及内容。

()申报要求

根据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教育馆)要求,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专家须如实介绍负责人的科研态度和能力,说明该课题的可操作性等;

4.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限申报1项省级课题,成员最多参与2项课题研究,课题研究团队人数不超过7人(含课题负责人);

5.为鼓励创新、避免重复劳动及知识产权纠纷,申报其他单位系统的课题时,不得与本课题研究内容雷同;

6.课题负责人申报内容需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单位需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及信誉保证。

()申报流程及要求

1.教师申报

申报教师在202591318:00之前完成《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附件2)的填写,并将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32237906@qq.com,以“学院+姓名+课题名称”的格式为邮件主题命名。

2.校级评审

2025914-921日,校内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并于922日公布推荐参加2025年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申报名单(5项)。

3.省级评审

省课题办对市(州)、高校推荐课题的申报单位(课题负责人)资格及课题申报材料在线复核,并于11月份组织专家根据《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立项评审标准》(附件3)进行在线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和结论。评审结论在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网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由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教育馆)正式公布立项课题名单,印发立项通知书。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申报材料不规范和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和评审。

三、课题管理要求

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2—3年。申报教师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科学严谨态度申报课题,严禁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按照《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规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立项课题按照撤项处理。

1.课题立项后,未按要求组织课题开题,未实际开展研究工作的;

2.课题立项后,2年内未提出中期评估申请的;中期评估通过后,2年内未提出结题鉴定申请的;

3.课题立项后,参加中期评估评审或者结题鉴定评审2次仍未通过的。

四、其他

联系人:梁照,电话:028-83032259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202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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