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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 2025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温馨提示

来源:计财处     作者:杨锦霞    审核:杨勇    编辑:蒋勇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27日    浏览量:[]

全校师生: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及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5年度个税汇算办理时间为202631日至630日。

预约办理需在31-320日办理的,可自225日起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理;

无需预约:321-630可随时自行办理。

二、汇算内容

202511-12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按税法规定计算全年应纳税额,与2025年度已预缴税额比对后,办理退税或补税申报。

三、办理方式

建议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行申报办理,安全便捷。

四、注意事项

1.教职工年终奖计税:可在单独计税和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中试算比较,选择最优方式申报。

2.可能需要补税情形:

1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

2)除工资薪金外,另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

3)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不准确等。

3.补税责任及后果:经汇算确定需补税的师生,请在汇算期内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足额补缴。逾期未申报、未补缴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记入个人纳税记录。

 

 

计划财务处(采购中心) 

202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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