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及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5年度个税汇算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
预约办理:需在3月1日-3月20日办理的,可自2月25日起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理;
无需预约:3月21日-6月30日可随时自行办理。
二、汇算内容
对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按税法规定计算全年应纳税额,与2025年度已预缴税额比对后,办理退税或补税申报。
三、办理方式
建议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行申报办理,安全便捷。
四、注意事项
1.教职工年终奖计税:可在单独计税和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中试算比较,选择最优方式申报。
2.可能需要补税情形:
(1)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
(2)除工资薪金外,另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
(3)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不准确等。
3.补税责任及后果:经汇算确定需补税的师生,请在汇算期内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足额补缴。逾期未申报、未补缴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记入个人纳税记录。
计划财务处(采购中心)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