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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地方创新子项目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作者:张晗凌    审核:戴磊    编辑:郑俊松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7日    浏览量:[]

校内各学院

为加大对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支持,配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促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在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西部地方项目)继续全面实施地方创新子项目新项目申报

一、项目模式及已有项目情况

采用“项目制”选派模式。即各高校先申请子项目立项,立项获批后再选派人员。各子项目选派人员类别及规模根据立项获批范围确定。每个子项目执行期为3年。

当前我省共执行10个“地方创新子项目”,各子项目详细信息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2.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3.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二)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建设急需,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所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

(三)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并有良好合作基础的。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四)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

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

(五)如开展合作的国外合作单位为世界一流大学评判高校综合排名的四大主要榜单300)、相关专业领域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可不提供合作协议。

(六)如合作协议中明确收取学费或高额注册费,应积极争取外方免除费用,并在申报项目时详细说明国内外经费来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书一并提交审核。所有费用不得由留学人员个人承担。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公函

申报学院需明确项目基本信息具体分工及责任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派出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管理主体责任。

二)《项目申请书》及有关附件

附件包括但不仅限于政策文件、中外双方合作协议等。

三)《项目信息采集表》

四)项目管理办法

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子项目管理办法。办法需涵盖“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发挥作用”各环节,并经学校主要领导审定或主要会议审议通过(需在公函中注明)。项目申请获批后需严格按照该办法进行管理。

五)其他需要增补的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请先提交电子版(不同附件请分开成独立PDF或word)。申报材料2026年525前发送至国际处电子邮箱oiaswpu.py@qq.com

更多申报要求见附件2。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雨佳

联系电话:028-83032815

 

附件:1.2026年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

2.2026年地方创新子项目新项目申报指南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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