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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信中心     作者:梁照    审核:蒲和平    编辑:郑俊松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7日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及年度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在职教师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和《四川省教育数字化行动计划(2025—2027 年)》部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数字教育发展导向,聚焦全省教育数字化转型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技术支撑与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助力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智慧教育体系,为服务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强省建设提供坚实的数字支撑

三、课题申报

()课题选题

申报人可参照《2026年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申报选题指南》(附件1)提出研究领域、方向。要紧紧围绕教育数字化核心领域开展选题,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研究题目及内容。

()申报要求

课题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专家须如实介绍负责人的科研态度和能力,说明该课题的可操作性等;

4.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课题,成员最多参与2个课题,课题研究团队人数不超过7人(含课题负责人);

5.课题负责人有主持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2026年度课题;

6.为鼓励创新、避免重复劳动及知识产权纠纷,申报其他单位系统的课题,不得与本课题研究内容雷同;

7.课题负责人申报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单位需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及信誉保证。

()申报流程

1.教师申报

申报教师在2026年9月14日17:30之前完成《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附件2)的填写,并将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32237906@qq.com,以“学院+姓名+课题名称”的格式为邮件主题命名。

2.校级评审

20269月15-921日,校内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并于9月22日公布推荐课题申报名单(5项)

3.省级评审

省课题办对市(州)、高校推荐的各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根据《四川省教育数字化科研课题立项评审标准》(附件3)进行线上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和结论评审结论由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正式公布立项课题名单,印发立项通知书。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申报材料不规范和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和评审。

四、其他

联系人:梁照,电话: 028-83032259

 

网络与信息化中心

2026727日 

  • 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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