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环保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决定开展春季实验室安全环保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自查
3月20-27日为学院自查阶段。
各学院要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1),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环保排查,确保实验室每个房间安全责任到人,实验设备、电源线路、易燃易爆物品、消防设施、通风系统、危险化学品存储等符合安全规范。
二、学校督查
3月30日-4月3日为学校督查阶段。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组织进行现场检查。
三、工作要求
1.要深刻吸取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
2.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规范操作培训,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3.安全环保排查要不留死角。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常态化安全环保检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正常运转。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并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4.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行立改的要立行立改,对于无法立行立改的隐患,要制定应急预案及整改计划,确保安全。
5.请各学院统一填报《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附件2),制定应急预案及整改计划,经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于3月27日15:00前将材料扫描件(PDF)密信发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贤慧
联系电话:028-83032341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2.《实验室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