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优良班风学风建设导向,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对标教育强国建设、“双一流”建设要求,借鉴省内外兄弟高校做法,对本科生、研究生先进个人(集体)的项目名称、评选范围、评选名额、参评条件等进行了调整,印发实施新的《西南石油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同步启动2024-2025学年学生优秀个人和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参评范围及推荐名额
评选项目 | 参评范围 | 推荐名额 |
优秀学生 |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 详见下表 |
优秀学生标兵 |
优秀学生干部 |
先进班集体 |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班级 |
标兵班集体 | 毕业年级本科生、研究生班级 |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 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优良,行为习惯良好,参评学年无违纪违法行为或其他尚未解除的违纪处分。
2. 完成参评学年教学计划安排的全部课程(含选修课程)的学习且无不及格现象。本科生CET-4≥425、研究生CET-6≥425(或TOEFL、IELTS、GRE参照对应等级水平,其他语种参照国家同等标准执行,具体参考标准见附件3),本科生参评学年学分绩点及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位于专业年级前10%,研究生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10%。
3. 积极参加学科竞赛、学术科研、创新创业、体育锻炼、艺术展演、劳动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在班风学风建设、学生社区建设及集体事务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本科生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学校体委规定的“良好”标准。
(二)优秀学生标兵
1. 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质高尚,在个人发展和班风学风建设、学生社区建设、集体事务中综合表现突出。
2. 学业成绩优异,本科生参评学年学分绩点及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位于专业年级前5%,研究生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5%。
3.参评学年,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际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含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中,获奖排名前二(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或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在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科技竞赛或与学生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活动中,个人项目获得第二名(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者为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及以上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前两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或者为获得第二名(或二等奖)集体项目的负责人(排名第一,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3)在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科技竞赛或与学生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活动中,个人项目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或者为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集体项目的负责人(排名第一,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4)以第一作者(或教师第一、学生第二)发表与本学科密切相关的高水平论文。
(5)以第一发明人(或教师第一、学生第二)获得与本学科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
(6)获学生“飞翔奖”或省级及以上等具有重大影响的荣誉称号。
(三)优秀学生干部
1. 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优良,行为习惯良好,参评学年无违纪违法行为或其他尚未解除的违纪处分。
2. 热情为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在各项集体活动、班级事务和学生社区建设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在同学中威信较高。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覆盖参评学年,且任职考核为“优秀”。
3. 完成参评学年教学计划安排的全部课程(含选修课程)的学习且无不及格现象。本科生CET-4≥425、研究生CET-6≥425(或TOEFL、IELTS、GRE参照对应等级水平,其他语种参照国家同等标准执行,具体参考标准见附件5),本科生参评学年学分绩点排名专业年级前1/3,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20%,研究生参评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20%。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和校园文化活动,身心健康,本科生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学校体委规定的“良好”标准。
(四)先进班集体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管理规范、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发挥良好示范引领效应。
2.有积极上进、团结友爱、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全班遵纪守法,参评学年班级同学无违纪违法行为或其他尚未解除的违纪处分。
3.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习成绩、外语四六级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均位居专业前列,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学术活动或发表学术论文、授权发明专利。
4.有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学术科技、文化体育、劳动实践、志愿服务等班级活动,在“讲赛践炼”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
5.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干净整洁的宿舍卫生环境。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身体素质普遍良好。
(五)标兵班集体
1.满足“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2.参评学年班级成员在组织建设、班风学风建设和学科竞赛、学术科技、文化体育、劳动实践、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3.参评班级所在学段至少1次获评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包括本科生先进班级、本科生十佳班级、研究生先进班集体)。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11月24日前,各班级学习最新修订的《办法》,学生个人、班集体按申报要求进行申报,以辅导员为单位汇总附件3、4、5、6,标兵班集体填写附件7。
(二)11月25日,辅导员审核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评选办法要求组织班级(或专业年级)层面的民主评议、推荐工作。
(三)11月26日(暂定),开展“优秀学生标兵”推荐答辩评审,答辩时长3分钟;“先进班集体”推荐答辩遴选,答辩时长5分钟。
(四)学院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人选(集体)名单,名额如下表。
学院 | 优秀学生 | 优秀学生标兵 | 优秀学生干部 | 先进班集体 | 标兵班集体 |
机电工程学院 (成都校区) | 本科生 | 研究生 | 本科生 | 研究生 | 本科生 | 研究生 | 本科生 | 研究生 | 本科生 | 研究生 |
名额 | 91 | 36 | 9 | 4 | 91 | 36 | 4 | 2 | 2 | 1 |
(五)校级层面暂定12月下旬分别召开本科生、研究生“标兵班集体”校区公开评审答辩会(最终评选名额研究生班级不超过2个,本科班级成都校区不超过6个、南充校区不超过2个,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学校印发表彰文件,择时进行表彰。
四、材料报送要求
报送材料以辅导员为单位,报送方式以辅导员通知为准,报送时间截止11月24日18:00。
材料包括:《优秀学生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3)、《优秀学生标兵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4)、《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5)、《先进班集体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6)、《标兵班集体申报书》(附件7)。
机电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