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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拟对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专业SHAKHZOD SHAMSIEV退学处理的决定

2025年11月04日 12:08 作者:李世杰  编辑:张富晓  审核人:石昌帅  点击:[]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国际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八章第三十七条“应予退学而学生本人具不申请退学的,学校应对其作退学处理,但在对学生作退学处理前,学生所在学院应当书面告知学生拟作处理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有权进行书面陈述和申辩,做好书面记录。因特殊情况告知书无法送达本人的,通过学校网站公告送达。公告期为7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学生在接到拟退学告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之规定,特发布此公告。

SHAKHZOD SHAMSIEV,男,国家: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护照号:FA0273568,学号:202338030018,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专业2024级本科学生。

经核实,该生自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以来,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报到、注册,且未按要求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也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学院辅导员通过多种渠道数次联系该生,均未果。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国际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按退学处理”、第八章第三十五条第五款“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及第八章第三十五条第六款“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报到、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报到、注册手续的,应予退学”之规定。

为严肃校纪,机电工程学院讨论研究决定,对SHAKHZOD SHAMSIEV作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从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0日(公示期7天),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学生在接到拟退学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机电工程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邮箱:164337998@qq.com

                                 


 机电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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