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全面客观地评价教职工的工作业绩,激励、督促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2025年度考核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务实
二、考核时段
2025年1月至12月(即2025年自然年度)。
三、考核范围
全院所有在册在岗的教职工,其中处级干部(含研究院)按组织部安排进行考核。应参加但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依规视为考核不合格。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师德评价考核和年度工作考核。西南石大人〔2022〕10号文件、《西南石油大学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西南石大委教〔2025〕3号)文件,重点考核教职工本年度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岗位目标任务情况、劳动纪律等。同时,涉密人员要对2025年度保密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一)师德评价考核
师德评价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系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十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西南石油大学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西南石大委教〔2025〕3号)中“四、评价考核内容”。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按照考核程序,确定教师本年度的师德评价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次。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在工作岗位做出突出成绩,深受师生赞誉,在较大范围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可确定为“优秀”等次,“优秀”等次人数限定在考核人数的30%以内(小数点只舍不入)。遵守师德规范,完成岗位工作,没有师德失范行为的,可确定为“合格”等次。对出现情节较轻的师德失范行为,或在广泛征询意见时普遍认为其师德表现与本办法师德评价考核内容中的正面要求存在差距的,师德评价考核应确定为“基本合格”。对出现情节较重的师德失范行为的,师德评价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
(二)年度工作考核
根据西南石大人〔2022〕10号文件要求,严格考核教职工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目标情况及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职业道德、人才培养、学术成果、教学成果、劳动纪律等关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延退教师着重考核其在师资梯队建设和高水平成果方面的贡献与成效。
五、考核要求
1、《西南石油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中“考核结果”的“综合评语”应包含单位对被考核人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客观评价。对聘期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有明显差距的教职工,单位要开展见面谈话等方式予以警示,帮助其解决困难,促使聘期目标的顺利达成。
2、参与考核的教职工要对照《西南石油大学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西南石大委教〔2025〕3号)中“四、评价考核内容”,对2025年度师德表现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对应位置填写自评等级。
3、考核表要存档保存,所以不能使用圆珠笔和纯蓝钢笔填写。
4、表格分为教师用和非教师用,如用电子文档填写的表格,需在人事处网站重新下载新表,并按要求装订。(请用A4纸双面打印)打印的考核表,一定要本人手写签名。
六、考核等次
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师德评价考核
教研室负责人、教研室党支部书记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推选师德评价“优秀”等次。学院在平时考核、教师自评和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评议确定最终年度师德评价考核结果。
(二)、年度工作考核
1、各单位根据关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本单位教职工开展民主测评,按照“优秀”不多于30%给定民主评议意见,同时对前30%人员进行排序,师德评价为“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得排在前30%。待学校确定各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及可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工比例后,由学院综合评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
2、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未达到所聘岗位年度目标任务要求的,不能评为优秀。如发现单位推荐优秀人员存在与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有明显差距、教学工作量等不合格的情况,则取消该单位评优指标。年度监考次数不达标的教师,年度工作考核排序不得为优秀。
3、对于聘任在教授、副教授岗位的教职工,未给本科生上课的(以教务处教师课表为准),考核等次只能为基本合格及以下。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绩效发放的依据。
八、考核程序
1、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工作小组由院领导班子、教授会代表、教代会代表、教研室主任、工会代表组成。
组 长:韩传军、石明江
副组长:姚伟宁、王国荣、蔡 灿、石昌帅
成 员:刘洪斌、张杰、薛永志、林伟、覃莉、冯诚沉、张富晓、许露之、夏天鸿、蒋发光、张禾、敬佳佳、张旭伟、莫丽、孙建强、冯文荣、王津、况雨春、于春雨、胡腾、方鑫、叶哲伟、赖欣、仇芝、杨晓惠、邓丽、董亮亮、钱韦吉、常学平、苟如意、任海涛。
2、考核按宣传动员、填写考核表、个人述职、群众评议、考核工作小组评议、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的复核与申诉等程序进行。
九、考核结果的复核与申诉
本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示期内向考核工作小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考核工作小组在接到复核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核答复意见并通知本人。
复核小组组长:韩传军
成员:张富晓、刘洪斌、张杰、林伟
申诉小组组长:姚伟宁
成员:李刚、李陵、龙樟
十、时间安排
序号 | 完成时间 | 内容 |
1 | 2025年12月25日前 | 各单位组织考核 |
2 | 2025年12月26日前 | 上交考核材料(明志楼A506) |
3 | 2025年12月29日前 | 考核工作小组评议、审核 |
4 | 2025年12月29日2025年12月31日 | 公示三个工作日 |
机电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