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建设激励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转发“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建设激励办法”的通知精神,请二级单位组织教职工加强学习,切实贯彻落实。
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产业化建设激励办法
科研处
2013年5月2日
上一条: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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