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9日          作者:秦光源         编辑:秦光源         审核:杨兆中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要求,请积极动员、精心组织本单位优秀专利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不超过30项、银奖不超过60项、优秀奖不超过70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15项、优秀奖不超过50 项。

二、参评条件

参评专利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应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参评专利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专利权人是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三、参评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以下四种渠道进行项目推荐:

1、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3、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

4两名院士联名。

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先推荐具备突出的专利产业化效益或社会效益,特别是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前沿科技领域、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资格。

四、工作程序

1、2025年11月7日前各学院报送申报意向。

2、若申报意向超过2项,2025年11月17日前科研院组织专家遴选确定推荐项目并在校内公示。

3、2026年1月23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具体截止时间以四川省知识产权局或其他全国性行业协会的通知为准。

4、无论通过何种推荐渠道,全校总参评项目指标(最终推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只有2项

五、附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pdf


联 系 人:秦光源

联系电话:028-8303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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