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业主,您好!
近期,不断有业主向物管中心反映和投诉,部分业主在小区、公共场所养狗、遛狗扰民、影响环境卫生和存在伤人安全隐患等现象。为了营造安全和谐小区,物管中心敬告所有豢养爱犬的业主:
1、建议您不要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出门遛狗时,请为您的爱犬栓上绳索,以免对他人(特别是老人、孕妇、儿童)造成惊扰和发生伤人事故。
2、遛狗时,请携带废报纸,塑料袋等物品,以便随时清理狗的大便,并防止狗在公共楼道、电梯内大小便。
3、请勿让您的爱犬乱叫,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引起邻里投诉,影响邻里关系。
4、请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养犬证,并定期给爱犬注射疫苗。
5、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住宅小区内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种,如因您饲养的犬只伤及他人,将要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