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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关于小区文明养狗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7-09-12    撰稿:    编辑:admin    审核:  来源:校办公网


尊敬的业主,您好!
  近期,不断有业主向物管中心反映和投诉,部分业主在小区、公共场所养狗、遛狗扰民、影响环境卫生和存在伤人安全隐患等现象。为了营造安全和谐小区,物管中心敬告所有豢养爱犬的业主:  
  1、建议您不要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出门遛狗时,请为您的爱犬栓上绳索,以免对他人(特别是老人、孕妇、儿童)造成惊扰和发生伤人事故。  
  2、遛狗时,请携带废报纸,塑料袋等物品,以便随时清理狗的大便,并防止狗在公共楼道、电梯内大小便。  
  3、请勿让您的爱犬乱叫,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引起邻里投诉,影响邻里关系。  
  4、请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养犬证,并定期给爱犬注射疫苗。  
  5、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住宅小区内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种,如因您饲养的犬只伤及他人,将要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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