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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岁末年初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4    撰稿:    编辑:姚富云    审核:  来源:

校内各单位:

年关将至,经新都区公安分局反馈和保卫处调查,涉及我校师生的电信诈骗案件频发,严重侵害了涉案师生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威胁校园安全稳定。为切实提高广大师生防范意识和能力,保障师生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深入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校园宣传主阵地作用,积极利用校园网络、广播台、宣传栏、LED屏幕、黑板报、微博、微信等载体,以集中学习、班集会议、课堂教育、展示宣传板、播放专题短片和张贴宣传海报、发布提示通告、发放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的典型案例,揭露违法犯罪手法、伎俩和危害,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师生的认知特点,让师生掌握防骗知识和辨识诈骗技能,远离电信网络诈骗。要教育师生懂得运用法律武器,遇到电信网络诈骗行为要及时报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做好打击查处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排查整治活动。要加强师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师生养成正确的金钱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良诱惑;要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开展经常性的普法教育,重点加强《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打击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遵法守法意识,深刻认识到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的严重后果,警示师生不得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三)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做好各类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不得随意向校外机构或个人提供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个人信息,禁止第三方机构进行师生及学生家长个人信息采集。在建立微信群、QQ群等信息平台时,要对入群人员严格把关,谨防不法分子入群,进而对其群内成员实施电信诈骗。要加强师生个人信息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意识,确保个人信息不外泄,最大限度压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空间。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深刻认识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把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深入分析本单位的电信网络诈骗风险隐患,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确保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要积极开展校园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将宣传教育纳入日常安全教育和普法宣传教育范畴,广泛开展防骗识骗知识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强化督查,严格问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小组将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对师生遭受电信网络诈骗或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多发的单位将采取约谈、通报。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小组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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