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关工委组织和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作用的意见

作者:admin  编辑:admin  审核: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4-01



   6、营造和净化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要创造条件引导青少年参加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义务监管网吧、录像厅、电子游艺厅等社会文化活动场所,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三、切实加强“五老”队伍建设和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
   各级关工委组织要按照“素质较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要求,加强与各老年组织的配合,通过广泛开展关心下一代“十个一”活动的引导,不断发展和壮大“五老”等老同志队伍。要组织“五老”等老同志加强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现代科技知识,研究青少年的特点,把握青少年工作的规律,不断更新观念,提高个人素质。要及时培训关工委的骨干力量,适时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鼓励“五老”等老同志不断为下一代健康成长作贡献。要关心“五老”等老同志的学习和生活,为老同志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服务。要广泛宣传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的先进事迹和无私奉献精神,为老同志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要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通知》(川委办〔2000〕12号)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学校等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充实一批老同志进入关工委组织,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城市街道、社区关工委组织,除了动员街道、社区的老同志参加外,还要吸收本辖区机关、单位和学校的离退休人员参加;乡镇、村关工委组织可吸收乡村老教师、老农技人员和退休回乡的老干部等参加;学校关工委组织主要由学校离退休老领导和老教师、老教育工作者组成。各地、各部门要动员和鼓励离退休干部到居住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县以上各级关工委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经常到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树立一批基层关工委的先进典型,扎实推动基层关工委组织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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