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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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3-31
六、切实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 1.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党政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要有同级党政领导担任关工委领导职务,要把关工委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统筹安排部署,指定专人分管,定期听取汇报和研究工作,及时解决关工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大力支持关工委的工作。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要及时向关工委传达、通报;召开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会议和有关德育、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党建等专题性会议,要请关工委负责同志参加。 3.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要为关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 4.要加大宣传力度,为关工委和老同志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 中国共产党教育部党组 二○○九年七月十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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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中共四川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学习贯彻《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