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学习贯彻《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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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3-31
四、加强领导,保证关心下一代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党政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要有同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关工委领导职务,并落实分管领导。要把关工委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统筹安排部署。要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关工委工作中的目难和问题。把关工委秘书处(办公室)纳入处室管理,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工作信息及时向关工委传达,有关重要会议,如涉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党建等,应安排关工委负责同志参加。 附件: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力口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 中共四川省教育厅党组 200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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