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西南石油大学202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西南石大研[2025]10号)及学校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202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管理平台
202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通过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办理,学院严格按照系统设定时间安排答辩事宜。
研究生在各环节提交材料时要主动预留导师审核、学院审核时间,并及时与导师联系,避免延误影响后续环节。如遇操作问题,可登陆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系统管理——>研究生常见问题应用中查询解决。
导师登陆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及时审核研究生提交的相关材料,指导研究生根据各环节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如遇操作问题,可与学院联系。
特别提醒:答辩所有流程均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按时间节点提交,如若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提交,抽检结果在校学位会召开前未完全返回,该生将自动顺延至下次校学位会。一定要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
二、研究生答辩资格审定
1.答辩资格审查(3月10日前完成)
学院就申请人的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开题论证及中期检查等培养环节,以及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的政治方向、学术规范等进行审核,组织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的相似度检测,就是否达到所在学科专业学位授予培养要求,是否受理答辩申请作出明确决定。学院资格审查不通过则本次答辩申请无效,通过后方可进行匿名评阅。
以下情况不能申请答辩:
1)未修完规定学分者(跨专业补修未完成者);
2)欠费、申请材料不完整以及导师、辅导员未在答辩申请书上签字的;
3)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图像采集未完成者。
若有未参加学校统一图像信息采集,自行在各地新华分社进行图像采集。在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召开前提交与学信网一致的纸质版照片2张(蓝底,小2寸)至学院。电子版照片自行保存好,并在后续流程研究生应用系统-学位管理-学位数据上报时上传照片。
研究生将申请材料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并在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中提交答辩申请,学院审查后把合格人员名单(含博士答辩申请审核结果及支撑证明材料)统一报到学位办(学位办核查合格人员图像采集完成情况)。同时,学院将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中符合答辩要求的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审核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申请答辩。具体材料清单和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在学位申请前成果积分应满足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规定,论文类成果需见刊。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不得批准学位申请。
三、论文预审(3月15日前完成)
预审是指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查同意定稿后,由学院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格式进行审查,指出学位论文在结构、撰写规范、学术成果与论文相关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修改意见。具体流程如下:
1.研究生提交的学术成果,必须经由导师审定,且导师在复印件上签署“此学术成果与该生学位论文内容直接相关,符合学校和学院研究生毕业要求”,导师签名确认。
2.经由导师审定并签名确认后的硕士论文送审前需进行预审。学院成立学位论文预审小组负责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预审小组由我院全体硕士生导师组成,对学位论文进行预审,指出学位论文在结构、撰写规范、学术成果与论文相关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修改意见。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3月10日前将论文全文电子文档(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提交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预审小组填写《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审评阅意见书》,并在预审表上签名。该意见书需在一周内同时反馈给论文作者和导师。论文作者根据预审小组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并提交预审小组复审后,才能正式提交答辩申请和学位论文送审稿。
特别强调:
1.博士必须参加由博士生导师组织的预答辩,按照西南石大研2015【3】号文件要求进行,通过预答辩的博士才能提交送审论文。
2.学院对提交的论文规范格式进行随机抽检,凡是不符合学位论文规范格式的论文不能送专家评阅。
3.请申请答辩的研究生严格在规定时间段内提交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3月20日-4月20日)
1.提交答辩申请和学位申请(3月15日前)。
2.论文检测(3月15日)。论文检测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的要求执行。申请答辩和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3月10日)提交学位论文电子文档,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论文检测(总文字重复比例<30%),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答辩。
特别提醒:查重论文需通过系统提交,提交系统的学位论文的电子文档,论文需全篇隐去导师和作者姓名。
3.论文送审要求。
(1)匿名评阅。匿名评阅由学院集中组织、专人负责。评阅专家应对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给出评阅意见,详细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并就是否达到硕士、博士学位要求,是否同意答辩等作出明确结论。每篇硕士学位论文应至少有2位具硕士生导师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硕士论文的校内匿名评阅专家不少于1人。每篇博士学位论文应至少有5位具博士生导师资格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博士学位论文的校内匿名评阅专家不少于2人。
(2)评阅结果分为 A、B、C、D四等,其中90分及以上为A等, 70~89分为 B 等, 60~69 分为C 等, 60分以下为 D 等。评阅结果A或B为“通过”,进入答辩程序。通过专家评阅的,须在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超过半年重新申请答辩。
评阅结果有2个及以上C,本次答辩申请无效;评阅结果仅有1个C,直接增评两位专家,增评结果中有 C 或 D 时,本次答辩申请无效;评阅结果有1个及以上 D 的,本次答辩申请无效。答辩申请无效须认真修改完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间隔3个月后方能重新申请答辩。
4.外送办法:随机送审,3月20日前送审论文(4月20日前返回)。
5.4月21日-5月15日学生根据外审意见修改论文。
五、答辩(5月16日前完成)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答辩成员按学科专业进行分组,每组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且至少有一名校外同行专家(博士答辩至少2名校外专家),并由校外专家任答辩评审小组组长;每个小组设秘书一名,小组成员由院教授委员会批准组成。
2.答辩前,研究生应打印修改后的论文(5-6份),评委、答辩秘书人手一份;整理《论文评阅书》中外审专家提出的问题、修改意见,列出如何修改的提纲(包括相应解释说明、修改部分页码)并书面打印,发各答辩委员、秘书人手一份。研究生答辩前对评阅专家要求修改的地方进行陈述。
3.论文汇报答辩时间:博士45-50分钟,硕士25-30分钟。
4.答辩采用盲评,实行导师回避制。所有申请答辩学生进行随机编号,整个答辩、评定过程不出现导师姓名;导师在指导的学生参加自己担任评委的小组答辩时,不发言、不打分。
5.如有特殊情况(生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可提出申请,经导师签署具体意见、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并报学校学位办批准后,可提前或推迟组织答辩。
6.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公开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根据学位论文答辩情况,就学位申请人是否通过答辩形成决议并当场宣布。答辩以投票方式表决,由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决议由全体答辩评审小组成员签字才能生效。
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修改,重新申请答辩(距答辩委员会作出决议时间不少于3个月)。
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水平,且申请人尚未获得过该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的,经申请人同意,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并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研究生按照答辩组意见整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后,在学院核查前提交论文终稿到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
六、学院核查(5月22日前完成)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西南石大研[2024]3号),学院在学位评定分委会召开前,对近3年在国家、四川省抽检中被认定为“问题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增评情况的学位论文;进行二次答辩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非全票通过或推荐的学位论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非全票推荐的学位论文;评阅或答辩平均成绩低于70分的学位论文;定向、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超基本学制(尤其是延期2年以上)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其他可能存在质量隐患的学位论文进行重点核查。
按学位授权点全覆盖的原则,对其余学位论文按比例进行随机核查(抽查比例博士不低于20%、硕士不低于10%)。核查结果认定为“疑似存在问题学位论文”,需按规定整改合格后重新核查,通过后再提交分委员会讨论推荐表决。
七、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5月23日--5月27日)
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会委员根据答辩委员会答辩结论、学位论文核查情况以及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就是否同意授予学位作出推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全体学位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算通过。
八、学位办抽检
学位办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西南石大研[2024]3号),将从研究生应用管理平台收取的抽检版学位论文中,直接调取部分学位论文推送第三方送审平台进行双向匿名评审。系统中一旦提交无法替换,请务必提交最终版。学位办抽检结果直接应用于学院研究生招生指标、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九、优秀学位论文评选(5月30日前)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2026学年度(2025年9月——2026年6月)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除保密论文)均可申请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各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学年度学校授予博士学位论文总篇数的10%、授予硕士学位论文总篇数的3%推荐,不满1人的按1人计。推荐的优秀博士硕士名单在5月30日前报学位办。
十、移交材料(6月10日前)
研究生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整改并上交正式论文到学院;学生本人将正式论文按要求提交学院进行归档,归档时应严格按照《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材料归档移交总目录及分目录》要求排序、编制页码,归档材料不齐及不规范者,不予接收。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西南石大研[2025]10号)执行。
理学院
2026年1月8日
附件:学位论文撰写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