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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校本部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体育之星“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和晋 编辑:杨猛 审核:王茂江   2025-12-03  访问:


理学院校本部全体本科学生:

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与健康中国的重要论述,深化体育育人功能,弘扬拼搏进取的体育精神,充分发挥体育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健全人格,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体育之星”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理学院校本部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二、奖励条件及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诚实守信,团结同学,尊敬师长,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二分之一

4.2024年体测成绩应达到学校体委规定的“良好”标准。

5.参评学年,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

(1)积极参加乐健体育校园健身跑,参评学年累计跑步里程不少于300公里;

(2)2024年体测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3)参评学年获得国家认定的体育类职业资格证书,例如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裁判员证书或体育教练员资格证书等;

(4)代表学院参加校级马拉松比赛获男女组别前八名,或年度内完成校内外3场及以上官方马拉松赛事;

(5)代表学院参加校级及以上体育竞赛获得个人项目三等奖及以上(或第五、六、七、八名)、集体项目二等奖及以上(或第三、四名)。

(二)资助标准:

评选2人,每人奖励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定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请于12月7日前向提出申请,将纸质版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理学院“体育之星”申报表》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后提交(命名规则参考“李四-信计24级-体育之星申报材料”)提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2.学院评审学院评审工作组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评选出理学院2024-2025学年“体育之星“先进个人

3.评比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者一律取消获奖资格、收回证书、追回奖金,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西南石油大学理学院

202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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