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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的通知

新闻来源:学生发展部(团委)     审核:编辑:周煊涵    发布时间:2025-10-27     浏览:[]

南充校区各延伸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二、奖励标准

4000元/生·年。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2024-2025学年没有考试不及格科目(无补考),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排名范围前30%;

5.家庭经济困难,在参评学年(2024-2025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6.大学就读期间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7.未获得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认真、如实、规范填写《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推荐

请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选拔推荐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31日下午16:00前将《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表》(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wpuncxg@163.com,申请审批表及汇总表纸质材料于10月31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学生教育管理中心(外语村101办公室)。

(三)学校评审

学生教育管理中心汇总后组织学校等额评审,确定推选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批。

五、其他说明

除学校出资设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外,原则上同一学年本科学生在政府设立类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及校长奖学金中,每人最多只能获得一项,不允许兼得(部分奖项设奖单位明确规定可以兼得的除外)。



学生发展部(团委)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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