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现启动2025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优秀个人评选工作。推荐学生比例不得超过本部、室、学院总设岗数的10%,不足一人按一人计。
1.评选条件:
(1)秋季学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以收到3个月工资为准)。
(2)在岗期间积极主动,表现优秀,在勤工助学学生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受到设岗部门和负责老师的充分肯定。
2.评选程序:
(1)学生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评选推荐。用人单位根据学生申请和在岗工作表现自行组织考核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6日前将考核优秀的学生信息通过量子密信勤工助学数据报送群在线文档报送。
(3)学校汇总表彰。学生教育管理中心汇总各用人单位评优结果,并于3月12日下午在学发部官网公布。评比结果可用于本学期综合测评,证书会滞后发,公示截图可以使用。
学生发展部(团委)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