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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期危险品库房收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5日 09:28      作者:     编辑:伍建川     审核:     浏览:[]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文件西南石大设[2020]2号关于印发《西南石油大学危险品库房存储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学校从2020年9月1日起已经开始对库房存储的物品实施超时收费,具体的收费标准参照《规定》第十七条:

存储危险品前两年免费,从第3年开始收费,第3-4年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存储的气体钢瓶(非空瓶),小于等于20升,每月收取5元/瓶;大于20升,每月收取10元/瓶。

2.存储的油品及危险样品,以容体积为准进行收费,小于等于10升(含10升),每月收取5元/(桶或瓶);10—25升(含25升),每月收取10元/(桶或瓶);大于25升,收取15元/(桶或瓶)。

3.对于存储超过半月不足一月的按照一月计算,不足半月的可忽略不计。

4.每年3月和9月进行前半年结算,可以由科研项目及其它经费转账。按结算期规定过期1个月仍未交费,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可以将所存物品按危废直接处理,后果由物品所有人自负。

请各单位通知在危险品库房存储物品的老师于2024年3月20日前对存储的物品进行清理处置,如要继续存储,请按照规定在财务处将费用结清。存储管理费转到西南石油大学“实验室安全建设专项”(校内账号0103030019018)账户。

5.目前库房存取小程序中欠费教师已暂停使用,在费用结清后重启。

特别说明:截止2024年4月5日未结清费用也未联系领取的物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物品统一作为实验室危废进行回收,造成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缴费流程:

1. 核实自己物品存储信息;

2. 填写好附件3并将纸质档(一式两份)送到后勤楼304签字盖章;

3. 在财务系统进行预约转账,和财务报销类似(财务预约时请备注物品负责人信息);

4. 将财务预约单和附件3一起提交给财务处即可。

如有疑问请联系实验室安全科伍老师,办公地点:后勤楼304;办公电话:83032341。

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危险品库房存储管理规定》;

附件2:费用台账截止0305;

附件3:科研项目三期库房存储费转账通知单(财务处需要)。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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