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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南石油大学北校区危险品库房内气体气瓶报废公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0日 14:24      作者:     编辑:崔贤慧     审核:     浏览:[]

各学院:

为确保危险品库房的安全管理,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危险品库房暂存管理办法》(西南石大〔2024〕2号文件)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版)》的相关精神,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前期对库房内进行排查清理,还存在一批无人认领和不符合规范的气瓶,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精神指示,拟决定对以下气瓶进行报废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报废气瓶范围

本次报废的气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三无气瓶:无标签、无质检或无合格证的气瓶。

2. 老化气瓶:外观存在变形、腐蚀、磨损、裂纹等缺陷的气瓶。

3. 未按规定转存的气瓶:未按要求在新危险品出入库系统转存的气瓶。

4. 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气瓶:使用时间超过其设计使用年限,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达不到安全评估要求的气瓶。

5. 其他不符合安全规范的气瓶:如安全附件不全,进行过焊接、修理、挖补、拆解、翻新的气瓶,以及无法保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能够安全使用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等。

二、公示认领

为了方便各学院办理认领手续,确保所有不符合规范的气瓶得到妥善处理,现公示以下待报废气瓶信息(具体物品清单和部分现场照片详见附件)。请各学院收到通知后务必对照表格,与学院相关老师逐一确认。对于没有所属人等信息或存在疑问的气瓶,请相关责任人尽快与实设处联系进行咨询。

三、报废程序

1. 认领期限:请各学院在收到本通知后,于2025年1月13日上午10:00之前反馈认领。超期未有任何反馈认领的气瓶将视为无人认领,按报废处理。

2. 报废处理:对于确认报废的气瓶,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委托专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消除使用功能的破坏性处理,并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3. 认领方式:联系所属学院安全员,由学院在规定期限内统一反馈。

四、注意事项

1. 请各学院务必重视此次危险品库房库存清理工作,及时通知到相关责任人,确保按时完成认领和后续转存手续。

2. 对于清单中逾期未认领的气瓶,实设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由此带来的损失由物品所有人自行承担。

3.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联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崔老师,电话:2341。

感谢各学院的配合与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危险品库房的安全管理,为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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