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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及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6日 11:45      作者:崔贤慧     编辑:崔贤慧     审核:吴雁     浏览:[]

校内各单位:

4月30日下午,学校党委副书记刘向君带队开展了“五一”节前全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检查成效,请各单位根据现场检查的隐患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在5月9日前,结合“五一”专项检查情况,举一反三,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附件1)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聚焦以下突出风险:

1. 设备超期运行风险:重点检查冰箱、烘箱、电阻炉等高低温设备及压力容器满足使用期限和空间要求,冰箱一般使用年限控制为10年,烘箱、电阻炉等一般使用期限控制在12年,压力容器一般使用期限控制在20年;

2. 危化品管理风险: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环节是否存在违规混放、超量存放、账实不符、使用登记不规范等问题;

3. 用电安全风险:实验室配电容量是否匹配实际需求、插头插座与用电设备功率是否适配,是否存在线路过载、私拉乱接等隐患;

4. 安全管理漏洞:检查实验室三级准入培训是否覆盖全体实验人员,并按要求在三级准入培训登记本上规范登记,各类安全档案是否齐全(实验室安全承诺书、研究生安全分析报告、各单位安全检查记录、压力容器年检报告等),师生对实验室危险源应急处置方案是否熟练掌握,应急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可用。

二、工作要求

1. 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组织人员逐项排查,确保排查无死角、无盲区。

2. 落实闭环整改: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立行立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与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检查-整改-复核-销账”的闭环管理要求。学校将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据《西南石油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通报。

3. 按时提交材料:各单位完成自查后,需如实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附件2)及对整改报告(附件3),于2026年5月9日前通过密信报送至安全科。

请各单位切实把实验室安全责任扛在肩上,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保障全校教学科研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后续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专项督查,核验隐患整改成效。

附件:

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

2. 《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3. 《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报告模板》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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