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及《西南石油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西南石大设〔2020〕8号)相关要求,校内师生须通过学校物资采购平台采购危险化学品,任何个人、团队不得私自联系供应商采购、接收危化品,严禁校外人员私自携带危化品进入校园。按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没收违法采购的危化品及违法所得,并处2万到20万元不等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遵照执行,做好我校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管控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