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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单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02日 00:00      作者:     编辑:     审核:     浏览:[]

校内各单位:

接四川省财政厅通知,2015年起将在省级单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的设备包括: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空调。

在申报以上设备时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报批时间:申报单位应分别在3、5、7、9、11月15日前将申报计划交实验室处;

(2)、只能从提供的配置型号中选择,不能指定品牌。详见附件2。

附件1:《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单位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附件2:《批量集中采购产品配置标准》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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