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配合财务处完成新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执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须与各二级单位进行设备帐目的核对(帐帐核对);二级单位帐目和实物的核对(帐实核对)。请各单位在2013年度设备清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真地核对设备帐目及实物,在3月31日前完成核对,并上报附表1和附表2;对逾期未上报的,我们将以2013年度设备清查的结果上报学校。由于此次未进行核对或核对不准确,而对其以后造成的帐目与实物不符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附表1:
设备核查结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核查设备
其中
有帐有物设备
有帐无物设备
总台数
总金额(元)
台数
金额(元)
填报人(设备秘书)签字:填报单位主管领导签字:
附表2:
有帐无物设备清单
序号
仪器编号
仪器名称
型号
单价
购置日期
备注
1
2
3
…
合计:台,元。
说明:1、联系人:李遴德电话:2115地点:思学楼A303邮箱:Li2347@126.com
2、附表1中核查设备总台数为2013年设备清查设备台数(数据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供),截止日期:2013年5月底。
3、附表中2的仪器编号,请按由小到大进行排序。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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