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填报本学年(12.9-13.7)实验项目人员管理系统数据(须与我处核定后的本学年两个学期实验完成情况表数据一致),拷贝数据库文件:x_dw.dbf 、x_kck.dbf、x_symc.dbf、 x_syxm.dbf、x_ry.dbf、sj6.dbf,发至QQ(优先)或E-mail。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3年回收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第十二期(2012-2013年度)开放实验基金预拨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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