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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届“实验室中青年骨干人员”培养计划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3年04月25日  作者:  编辑:  审核人:  

校内相关人员及学院: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实验室中青年骨干人员”培养计划》(西南石大人[2012]9号),经过各学院(中心)初审推荐、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复审、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评审和投票,共产生“实验室中青年骨干人员”培养计划第一批人选13人,已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人选名单见附件一。所有入选者都须与学校签订培养目标责任书,见附件二、附件三。填报要求如下:

1.入选者须结合自身需求和计划,制定四年培养期间的经费使用预算规划,培养期须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规划使用培养经费,若有规划变更等特殊情况,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

2.培养经费实行专项项目申报制,主要可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培养对象参加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须有相应的会议通知)、科技竞赛的差旅费和会务费;发表论文、出版书籍、申请专利过程中所涉及的评审费、版面费、出版费和专利申请费等;必要的图书资料、信息检索及打印复印费等(控制在总经费的15%以内);仪器设备自研自制或功能开发等过程中所涉及的实验材料费等(材料费需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材料或固定资产的验收后方能报销)。培养经费预算控制在3万以内,并须分布到四年实施。

3.装订要求:培养目标责任书需统一套印成册,使用一张纸,印三页(封面一页,内容两页,请注意合理调整格式),纸质采用150克规格的白卡纸。

4.提交时间:培养目标责任书和经费预算表经本人填写签名后,5月7日交到学院审核,5月10日由学院上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实验室中青年骨干人员在资助培养期内原则上不得调离原岗位,培养期结束后应至少在实验室工作4年,若在培养期及培养期结束后4年内调出的,需全额退回所享受资助基金。

资助期满,学校将组织考核小组,根据培养目标责任书统一对培养人选进行目标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附件一.关于公布西南石油大学人材培养计划人选名单.doc

附件二.实验室中青年骨干人员培养计划培养目标责任书.doc

附件三.实验室中青年骨干人员培养计划专项项目经费预算表.doc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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