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设备处2月29日《关于开展2012年设备清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大部分单位现已经按时完成了设备自查工作。但有些单位由于某些原因和理由未能按时完成设备自查工作,没有及时上报有关报表,使学校整个设备清查的后续工作受到影响。为避免因个别单位未完成设备自查工作而影响全校这项工作的继续进行,特发此通知。
希望如下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见附表)引起重视,务必在6月1日前完成本单位设备自查工作并上报相关报表,逾期未完成所造成的后果自我承担。
为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6月4日起,学校将组织纪检监察、设备等部门对学校各单位设备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抽查,逐一对帐目与设备实物进行核对,并将结果在学校网上公布。
对因管理不善等原因所造成的资产的丢失,将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表:2012年5月24日止尚未上交2012年设备自查相关报表的单位如下:
石工(含国重室)、资环、化工(办公室)、图书馆、教务、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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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国际合作与交流、基建、经营公司(建筑、成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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