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学院(中心)、各实验室(中心):
实验室是广大师生进行工作和学习的必要场所,具有人员密度较大,相对滞留时间较长,易发安全事故的特点。因此,以预防为本,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学校要求相关学院(中心)针对实验室自身特点制定出适合本实验室的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和保卫处备案。
具体要求见附件“西南石大设[2011]10号《关于制定西南石油大学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提交预案时间:2011年10月25日前制定好相关预案。
附件:西南石大设[2011]10号 关于制定西南石油大学实验室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doc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1年10月11日
上一条:关于西南石油大学第十期(2010-2011年度)大学生课外开放实验校级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再次重申规范处置化学废弃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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