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本科一地办学工作的要求,由南充校区搬迁到成都校区的设备搬迁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将进行两校区相关单位设备帐目的调整及设备的清查工作。
为此,请留有设备在南充校区使用的有关单位(图书馆、离退休工作处、校医院等三个单位除外),尽快与应用技术学院办理设备交接工作,并将双方认同并有签字、盖章的设备清单,于下学期第三周(2011年3月7日前)交到设备处,以便进行相关单位的设备帐目的调整及设备的清查工作。对逾期未能交设备交接清单的单位的设备帐将全部转入成都校区该单位设备帐上,由此而带来的设备帐目不清、资产流失等责任将由该单位承担。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上一条:关于补充实验室文化氛围建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办理射频卡充值费退费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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