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2015年7月~9月,学校组织各学院(中心)完成了“十三五”实验室建设规划的编制(2016~2020)。按规划工作安排,学校将于11月中旬对教学实验设备和学科实验设备规划进行论证。
设备规划一经论证通过,“十三五”期间的设备投资建设将从规划设备中选取,原则上不得再做增加、调整或更改。
因此请各学院(中心)再次认真组织讨论本单位的设备规划,按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及学科平台建设发展需要,同时还要结合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考虑引进人才所需平台建设、专业认证所需补充设备,对已申报的设备规划进行完善,并于2015年11月9日之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11月10日以后准备按学科群进行论证,11月9日之前未送达更新完善规划的视为没有更改,按上次报送的结果为准进行论证。按教学、学科分开,学科建设中将引进人才支持设备部分分开,引进人才以人事处认定的名单为准。
联系人:施岱松,Email:494795952@qq.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