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实验中心(室):
按高学会[2016]51号文件《关于举办第四届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自研自制仪器设备的申报评选工作。请各学院(中心)、实验中心(室)组织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积极申报,并于2016年7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阅。7月15日之前完成网络申报。
申报材料提纲:
一、申报类别:电类、机类、其他、实验教学软件
二、作品简介。包括完成单位、完成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作品的作用、功能等简介,字数限2OO0字以内。
三、主要性能及特色描述。依据下列5个方面进行简要介绍,字数限15OO字以内。
1.教学性:能够贴近教学实际,应用于课堂演示、实验教学等环节;能够满足本学科专业不同课程的教学要求,对改进教学方法起到促进作用;实验设备有与之配套的实验教材或指导书。
2.科学性:教学仪器设备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内容精彩,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所创意。国内无同类设备或比同类设备先进、通用性强。
4.启发性:可直观地对某一理论或现象进行演示、验证;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易于操作、性能稳定,通用性好、安全可靠,价格低廉、便于推广;满足认识性、启发性、综合性等实验教学环节及学生动手能力的训练的要求,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支撑材料:包括3-5张设备照片、教学应用证明(由学校统一盖章)、安全性论证(所在学院盖章)和学校推荐意见(由学校统一盖章)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充分挖掘和展现我校自研自制仪器设备的水平。
联系人:施岱松 电话:83035056
附:
1.《关于举办第四届高等学校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评选活动的通知》
2.教学应用证明、安全性论证、学校推荐意见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