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学校接四川省教育厅通知:为加强财政资金使用预算管理,本年度设备采购预算及上年度结转资金必须在本年度11月前完成支付。如未完成支付,资金将会被上级部门收走。如果资金被收走,学校将无资金支付设备购置款。
为避免资金被收走的情况发生,学校对目前尚未履行完成的合同进行了清理,并于7月初通知供货商按合同约定尽快到货。对于已过到货期的合同,要求供应商于2017年9月10日前到货。
为尽快完成设备货款的支付,请各相关单位对按合同约定该到货而未到货的设备,积极与供应商沟通,督促其尽快到货;对已经到货的设备抓紧时间验收,以便设备科尽快支付货款,以保证设备资金不被收走。
如因产品技术指标未达到合同约定技术要求不能及时验收的,请在第一时间参照附表填写回执并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科。
联系地点:后勤综合楼308室
联系电话:83032344
西南石油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年8月31日
附表:
设备未达到合同约定技术要求不能及时验收情况说明回执表
序号 |
合同编号 |
设备名称 |
合同约定技术要求 |
到货设备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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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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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单位(盖章)
主管领导签字: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