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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财政厅《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9日 15:09      作者:     编辑:胡栋     审核:     浏览:[]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川财资产【2017】20号文件《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我校办公设备和家具的配置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请各单位申报办公设备和家具时遵照执行。配置标准文件见附件。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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