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研究院(所)、中心及国家重点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7〕255号)文件精神,要求“每个实验室门口应挂有安全信息牌,信息包括安全责任人、涉及危险类别、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并及时更新”,实设处拟统一制作一批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各单位需配合提供相关信息。要求各单位对所属科研和教学实验室、实验准备间、实验用库房、机房分房间统计相关信息,一个门牌号对应多个房门的实验室,中间有隔断,分属不同安全责任人的,要分别按门统计,统计信息内容详见附表《实验室安全信息牌统计表》。
本表请于2018年6月27日前完成填写,各单位汇总后,电子版发至邮箱:swpuwzp@qq.com
今后凡有实验室功能调整,安全事项变更,均需对变动部分及时报送《实验室安全信息牌统计表》,电子版发至上述邮箱,纸质版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楼305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