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中心):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和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关于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评价相关数据上报的要求和我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管理办法》(西南石大设〔2015〕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大型仪器设备基础数据和使用效益情况填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范围及用途
1、填报大型设备范围(相关单位及设备数量见附件一,设备清单见附件二)
(1) 利用财政或科研经费在2019年8月31日前购置的所有单价20万元及以上用于教学、科研的大型仪器设备(其中:使用效益考核的对象为2018.8.31前购置的20万以上大型设备,上报科技部的对象为2018.12.31前购置的50万以上大型设备;上报教育部的对象为2019.8.31前购置的40万以上03类大型设备)。
(2)符合以下两种情况可申请不参加本年度使用效益考核,但仍须配合完成国家部委数据上报相关工作,即必须完成平台“成果与绩效考核”模块的填报工作:a、符合条件(1),但属2004年1月1日前购置的,目前状态为“待报废”的大型仪器设备(本学年新增的待报废设备),需将待报废设备清单经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单位盖章,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同意后,作为内部待报废大型设备;b、符合条件(1),但有真实、合理、特殊、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非待报废)不能参加本次考核的大型仪器设备,需填写申请表,详细说明情况,并经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单位盖章,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方可不参与本次使用效益考核。(申请不参加本学年度考核的设备审批表见附件三中的表1和表2)。
(3) 属于20万以下、使用效益情况良好的大型设备,可自愿申请参加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奖,填写申请表格经批准后可加入填报(见附件四)。
(4)科研经费购置类大型仪器设备根据前期提交的申请名单纳入考核范围,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单位考核相关项目计分。
2、数据统计时间范围
数据统计时间范围:自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3、本次填报的数据用途
(1) 用于填报科技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所需相关数据。
(2) 用于填报教育部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所需相关数据。
(3) 用于我校2018/2019学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所需相关数据。
二、时间安排
1、7月17日-9月15日由各学院(中心)(单位主管领导、实验室主任、资产管理员、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进行数据整理、填报和校核。9月16日系统自动关闭,将无法填报,请务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在线填报。
2、9月16日-10月31日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进行数据审核、汇总、规范数据上报格式、数据上报等工作。
3、11月1日-11月30日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核查考核相关数据、逐台确定效益考评结果,反馈给各学院(中心)确认签章,结果汇总并将效益考评结果在校园网公布。
三、填报方法、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上级主管部门将本次科技资源调查数据作为开展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联合评议等相关工作的重要基础数据。同时,我校将本次填报的数据作为2018/2019学年度大型设备使用效益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将用于2019年实验室工作考核,并作为各学院(中心)今后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中心)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数据。
2、由于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资源基础条件调查数据和教育部关于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数据上报时间紧,请各学院(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确保在9月15日前按时、按质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3、数据填报充分利用已有基础数据,避免相同数据的重复填报(机时、样品数、收费数据由系统自动提取,不需手工填写和改动),通过我校大型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平台中的“成果与绩效考核”功能进行在线填报。由设备管理员负责填报各自管理的大型设备相关数据(功能模块位于:用户中心→成果与绩效考核→机组填报),机组填写完毕后进行提交,提交后由实验室主任进行在线初审,初审通过后由主管院长在线审核,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有问题需要修改的,将驳回至机组填写环节进行修改,并须实验室和院(中心)两级重审。
4、本次填报的具体操作说明请在大型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平台的“操作手册”栏目下载,网址为:http://djsb.swpu.edu.cn/sfw/e?page=shareequ.cms.detail&cid=7133&nextcid=7133&aid=32043,也可点击本通知附件五进行查看。“操作手册”对效益考核数据和报送部委数据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请填报人员认真查看细则,按要求填报数据和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
关于效益考核中有效机时的复核认定,有三点特别提示如下:
(1) 教学机时:①、若教学机时>0,则需上传本设备所开设教学实验项目的“教学大纲”,并存档实验记录表及学生签到表备查;②、教学机时中日常通电维护、保养、调试、维修等机时不得超过总机时的30%,超出部分不计入有效机时。
(2) 科研机时:①、“公共服务类”大型设备,若“科研机时”>0,则要求“服务收入”>0,否则将认定科研有效机时=0;②、“学术方向类”大型设备,若“科研机时”>0,“服务收入”=0,则要求“科研成果”(或科研项目数)和“人才培养”不为0,且需上传科研成果(或科研项目明细清单,包括项目名称、级别、年限、负责人、本仪器主要参与的工作)和人才培养相关支撑材料;③科研机时中日常通电维护、保养、调试、维修等机时不得超过总机时的30%,超出部分不计入有效机时。
(3)机时登载异常的情况(如自用登载单条记录机时过长、内容记录不详、补录周期过长、情况明显失实等)需要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说明情况,如实验内容记录、过程详情记录、测试样品数量和明细、收费信息等纸质原始记录或单据等,否则对应机时无效。
5、如填报系统存在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咨询电话:234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