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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7月回收实验室危险废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9日 22:10      作者:     编辑:王智平     审核:     浏览:[]

校内各相关单位:

定于20197月分院回收实验危险废物,相关单位需做好危废的自查、清点、分类、装箱、登记工作,同时填报《危废转移登记单》201907版(所有项目必填),剧毒药品需特别标注,纸质版需签字盖章,电子版于71112时前发至swpuwzp@qq.com,网上审核通过后,危废实物交供应科危险品库房(水合物实验室东侧),现场对照“登记单“逐一清点,办理交接手续。现场不接收手工填写和未经网上审核的“登记单“及危废,联系电话5056

回收种类:只限实验废液、废试剂、废油(纯油)、油水混合物),此次不回收空瓶等包装物。

时间安排:201971214:40-17:50 国重及石工院实验室

201971114:40-17:50 其他院所实验室

交接要求:

1废试剂 需用专用纸箱包装好,固体和液体,氧化和还原分别装箱,剧毒药品单独装箱,保留原标签清晰可辨,在外包装纸箱上贴黄色“化学废弃物标签”。标签写明废试剂,如有高毒剧毒或高危化学品,请在实物外包装上特别注明。

同箱同单要求:装在同一箱内的试剂需填报在同一张“登记单“中。

2废液、废油(纯油)、油水混合物 尽量用25Kg塑料桶呈装(2升以下包装不收),呈装量不超过80%,保持包装清洁无污渍,每桶外部粘贴黄色“化学废弃物标签”。

3、交接危废时,需提交签字盖章的《危废转移登记单》201907版一份。

附件:《危废转移登记单》201907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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