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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6月有偿回收实验室危险废物的通知

2022年06月01日  作者:  编辑:王智平  审核人:  

校内各实验室及相关单位:

定于20226714:30-17:30学校统一回收实验室危险废物。本次危废回收实行有偿回收,有偿范围包含所有教学、科研、生产等环节产生的危废。相关学院或科研团队需做好危废的自查、清点、分类、装箱、登记和经费落实工作。于20226612时前将《危废转移登记单》202207(详见附件)电子文档发至swpuwzp@qq.com进行网上审批,审核通过后,打印出纸质文档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危废实物自行交送到北校区危险品库房(水合物实验室东侧),工作人员现场对照《登记单》逐一清点过磅,交接双方签字确认最终实收重量和类别。现场不接受未经网上审核的《登记单》及危废,联系电话83032341

危险废物交接要求:

1、《危废转移登记单》内容与危废实物一一对应,经费负责人签字落实经费。

2、交来的废试剂,须保持原标签清晰可辨,否则,学校不予接收。

3、废液、含油废液统一要求用20升或25升可密闭桶装,每桶装入量不得超过桶容量的80%;不接受小于20升容量的小包装废液。

4、空瓶和空桶作为废包装物回收,必须不留残液,外观清洁。按玻璃瓶和塑料瓶分装。破碎玻璃器皿、碎玻璃视为废包装回收。

5、将清点好的危废按废试剂(分液体、固体)、废酸(液体)、各类纯油、含油废液、有机废液、无机废液、包装物(分玻璃瓶、塑料瓶)进行分类,小件危废装入纸箱或木箱,每个外包装上需粘贴黄色“危险废物标签”,标明内装危废名称、类别及相关信息。

6、装箱注意,箱内如有高毒剧毒、高危、易燃易爆化学品、含重金属废液,需在实物外包装上特别注明;氧化、还原性质危废不能同箱混装。

7、本次危废填报提交的《危废转移登记单》务必要统一使用202207,并参照表中示例认真填报每一栏内容。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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