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中心):
为提升学校实验队伍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实验队伍的实际应用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实验技术人员主持或参加开发支撑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的新实验项目或实验工艺流程的优化、实验内容的改进。学校将组织“实验教学或科学研究项目实验开发、实验内容、实验方法优化改进成果鉴定”。
一、鉴定范围
申请参加本次鉴定的成果须为国内、国际首创,且要落实到具体的教学或科研实验项目;仅针对实验项目内容及工艺的改革。注:课程建设、课程改革不在鉴定范围内。
实验教学成果必须来源于申请人承担的实验课程,且应用于两届及以上实验教学,需提供支撑材料包括:相关课程大纲(新旧版本)、实验教学大纲(新旧版本)、实验指导书(新旧版本);两届学生的相关实验报告各一份。
科学研究成果必须应用于科研实验两年,需提供支撑材料包括:有申请人姓名的相关知识产权证书、专利说明书摘要;科学研究实验项目开发、实验内容、实验方法优化改进应用效果证明两份(至少提供两个项目的证明)(见附件2);科研合同、实验报告等。
二、申报评审流程
本次工作仅对成果进行鉴定,不做评奖。
由个人或集体填写“实验教学或科学研究项目实验开发、实验内容、实验方法优化改进成果鉴定申报表” (见附件1)。
学校择期将组织专家对成果进行评审答辩及鉴定,具体时间待通知。以上除申报表及证明外,其它均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由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所有材料请于2022年9月5日之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494795952@qq.com,联系人:施岱松,电话:5056。
附件:
1.实验教学或科学研究项目实验开发、实验内容、实验方法优化改进成果鉴定申报表
2.科学研究实验项目开发、实验内容、实验方法优化改进应用效果证明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