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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改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稳定工作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1日 16:23      作者:     编辑:伍建川     审核:     浏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文件2022【2】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推进我校安全稳定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履行好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相关职能职责,更改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一、安全稳定工作小组机构设置:

组 长:吴雁

成 员:丁弘才、许溯伦、施岱松、彭世金、袁筱先、伍建川

二、安全稳定工作小组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政府和学校的相关安全政策;

2、完成学校设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办公室的相应职责;

3、督查和协调解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4、研究确定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设施建设的工作计划、建议和经费投入,协调、指导有关科室和专业工作小组落实相关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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