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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确认更改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的通知

2023年03月13日  作者:  编辑:伍建川  审核人: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和《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目录》规定,必须落实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隐患整改、个人防护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但因为实验室是动态变化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难以掌握真实信息,请各学院认真核对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核对确认更改:

请认真核对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实验用房明细表(用于核对),表中的负责人信息是目前学校掌握的初步信息,有的是多个老师使用,有的是之前的教师使用,现已退休。请及时进行核对确认;若是多人使用人,请指定一名责任人;若还未填写责任人,请补充责任人信息。

二、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3月21下午17:00

三、联系方式:

请将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215414205@qq.com邮箱,附件2纸质档领导审核签字后提交至后勤楼304。联系人:伍老师,028-83032341。

四、特别说明:

(1)如在截止时间未提交相关信息,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默认现在掌握的信息为正确信息,在今后检查出问题进行通报时将以此信息为基础,造成工作上的相关责任由学院自负;

(2)在学校做完分级分类后,相关信息也会导入“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中”;

(3)以学院名义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或实验室单独提交;

(4)退休教师、外聘客座教师不允许担任安全责任人;本次更改后,一年内无特殊不可控理由原则上不允许再进行更换。

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实验用房信息明细表

附件2: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信息更改模板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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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8-83032347 传真:028-83032347 sysysbc@swpu.edu.cn